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各區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行動方案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2018年12月29日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構建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和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決策部署,聚焦重點難點問題,推進辦稅(繳費)便利化改革,釋放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紅利,提升納稅人滿意度、遵從度和獲得感,促進稅收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圍繞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工作,加快稅收便利化改革成果轉化復制推廣,切實解決辦稅(繳費)堵點、痛點、難點,服務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稅收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以推進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為契機,對標國內外先進水平,結合國內營商環境評價要求,不斷推動便利化改革措施在全市落地,引導和促進納稅人、繳費人自愿遵從,切實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全面提升稅收治理能力,努力打造一流的稅收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納稅人、繳費人的“痛點”“堵點”“難點”,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努力創造流程更優、效率更高、服務更好的稅收營商環境。
堅持對標先行。精準對標國內外先進典型,深挖借鑒其他試點單位創新經驗和前沿實踐,大膽創新、主動作為、落實舉措,助力佛山經濟高質量發展。
堅持協同共治。堅持內外聯動、開放共治的稅費治理方式,加強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管理共促、服務共融,實現稅收共治。
(三)行動目標
全面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加大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續提升利民便民辦稅服務水平,重點推進智能化服務,積極探索業務整合、流程優化等措施,縮減辦稅(繳費)環節和時間,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負擔,力促各類評價指標不斷優化,推動佛山稅收營商環境排在全省前列,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建設積累經驗。
二、行動任務
(一)強化頂層設計,減少納稅次數,打造集約化營商環境
1.實行主稅附加稅同步征繳。2019年6月底前,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動計算申報,納稅人一次性完成主稅附加稅申報繳納。
2.簡并房地產交易業務事項。優化一手房交易業務流程;推行二手房登記、辦稅“一體化”服務新模式。
(二)實施精準服務,壓縮納稅時間,打造便捷化營商環境
3.簡并資源稅征期。將資源稅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個月申報,調整為按月或按季申報。
4.簡化代扣代繳申報。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等由發生時按次申報改為按月匯總申報。
5.取消部分行政審批事項。推動取消非居民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機構場所的行政審批,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調整為其他權力事項。
6.優化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征管流程,推動匯總納稅企業企業所得稅涉稅信息跨省共享。
7.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實現車輛購置稅完稅信息與公安系統電子化交互,簡化車購稅檔案資料,實現無紙化管理。
8.擴大稅(費)優惠備查范圍。現有各稅種的備案類優惠事項、非稅收入優惠事項以及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備案事項,應以方便納稅人、繳費人同時兼顧防范稅(費)風險為原則,逐步擴大備案改為附報資料備查、以申報代替備案的范圍。
9.簡化出口企業退(免)稅備案信息采集,不再向納稅人采集《出口退(免)稅備案表》中與工商登記重復的項目。
10.清理涉稅(費)證明。按照國務院相關要求,對稅務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切實做到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
11.取消資源稅管理證明。
12.推行納稅記錄網上查詢和打印。完善電子稅務局功能,實現納稅人自主查詢和打印納稅記錄。
13.精簡涉稅資料報送。清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2019年底前精簡25%以上。實行涉稅資料清單管理,清單之外原則上不得要求納稅人報送。
14.便捷發票使用。繼續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范圍擴大到所有納稅人。
15.優化增值稅代開發票管理。提升發票使用便捷度;推動發票代開“零跑動”; 推行二手房交易、個人出租房屋普通發票代開電子化;擴大企業代個人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的范圍;擴大電子發票應用范圍;除了特定納稅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稅發票抄報稅。
16.實現網上更正申報。實現主稅種網上更正申報;推進全稅種網上更正申報。
17.推進“一網”辦稅。大力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2020年12月底前主要涉稅服務事項90%實現網上辦理。
18.推進“一門”辦稅。2018年12月底前,將房地產交易、車輛購置稅征收等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需與同級政府其他部門聯合辦理的事項優先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對于具備條件的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整體進駐,9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可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2019年12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政務服務中心實現應進必進,進駐后的辦稅服務廳可辦理全部涉稅事項。
19.推進“一次”辦稅。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清單,推動實現“最多跑一次” “一次不用跑”省、市、縣(區)、鄉全覆蓋。2018年12月底前,5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2019年12月底前70%以上涉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打造智能辦稅服務廳,打破傳統辦稅模式,通過可視化智能交互系統讓納稅人“不用跑”。
20.推進“一窗”辦稅。所有辦稅服務廳實現“一窗一人”辦稅模式,綜合窗口可辦理所有各類涉稅事項。
21.編寫稅收制度分類指引。按稅種、流程、行業等多維度編寫稅收分類指引,方便納稅人便捷查詢所需稅收制度,增強政策服務精準度。
22.編寫辦事指南。建立辦事指南發布機制,制定規范統一的線上、線下辦事指南。
23.開發“國際匯稅通”系統,集成企業、稅務、外管、銀行四方數據,通過互聯網和“數字廣東”政府大數據平臺進行數據傳輸,實現稅收、付匯、金融“一站式”服務,整個辦理流程從原來的“至少跑兩次”到“零跑動”。
24.實現智能化、一體化稅法宣傳。以納稅人行為軌跡分析為基礎,實現納稅人個性化信息自主定制,智能精準推送,逐步形成自主定制到智能推送的個性化宣傳輔導模式;升級網上納稅人學堂,建設掌上納稅人學堂。
25.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按季度舉辦稅收政策解讀視頻會。實施稅收政策發布、政策解讀、政策宣傳三同步,在政策發布時,同步政策解讀,同步政策宣傳,根據工作實際自行制作納稅人學堂專題培訓輔導課件。
26.規范納稅(繳費)咨詢。加強12366網上咨詢與熱線咨詢相互融合,搭建智能咨詢平臺,拓展12366受理渠道。建立智能咨詢庫,實現24小時咨詢服務,提供疑難問題“專家會診”。統一辦稅(繳費)服務廳、12366等不同渠道的咨詢答復口徑,實現納稅(繳費)咨詢規范統一;建立大企業稅收管理“首席聯絡員”工作機制;完善大企業重組涉稅事項納稅服務工作機制;提升“一帶一路”“走出去”企業稅收服務;提高千戶集團企業稅務風險防控能力;擴大宣傳渠道。
27.應用移動支付“云繳稅”“云繳費”,推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鍵申報”。
(三)加快稅制改革,減輕稅費負擔,打造低成本營商環境
28.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從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等方面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
29.放寬個人免稅權限制。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放棄免稅權不受“36個月不得享受減免稅優惠限制”,僅對當次代開發票有效,不影響以后申請免稅代開。
30.公布相關系統接口規范。公布基于互聯網稅務端涉企系統接口規范,供納稅人自行開發使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情況下,支持納稅人通過接口提交申報數據、申報表單和獲取相關反饋信息。
31.推動人民銀行制發第三方繳稅業務規范,明確業務流程。
32.加強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推進涉稅專業服務實名信息采集和信用管理,完善涉稅專業服務監管制度,規范涉稅專業服務行為。
(四)創新管理手段,優化稅后流程,打造高效能營商環境
33.優化多繳退稅辦理流程。推進多繳退稅電子化,實現退稅申請、退稅審核、退庫辦理業務網上辦理。
34.拓展納稅信用查詢渠道。提供公開便捷的納稅信用自助查詢渠道,納稅人可實時查詢自身納稅信用評價級別及納稅信用扣分明細。
(五)加強事后監管,規范稅收執法,打造公平化營商環境
35.優化重大涉稅事項輔導。針對涉及多地區或多稅種的大企業重組涉稅事項,推行大企業重組涉稅事項納稅服務工作機制,依申請為大企業協調重組中的疑難事項;針對大企業重大交易事項,提供專業輔導,提出稅收風險建議,降低大企業重大事項涉稅風險成本。
36. 全面推行“三項制度”。按照稅務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做好有關制度在我市的實施執行工作。
37. 推行稅收權力和責任清單。在稅務總局制定稅務系統權力和責任清單范本基礎上,參照制定本級權力和責任清單。
38.聯合實施失信懲戒。進一步推動納稅信用體系融入社會信用體系,應用“互聯網+監管”方式,推送納稅信用信息和稅收違法“黑名單”至相關部門,強化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