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在與裝修公司簽訂半包工程合同的時候,裝修公司在合同上約定,如果消費者要開具普通發票,需要額外向裝修公司支付工程造價3.5%的稅金。請問裝修公司此舉是否合法?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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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外稅是指稅款獨立于征稅對象的價格之外,價稅分列的稅種。現行稅制中的增值稅屬于價外稅,是在商品或勞務、服務的銷售價格之外征收的。購買方在購買商品或勞務、服務時,除支付約定的價款外,還須支付按規定的稅率或征收率計算出來的稅款,這二者是分開記載的。因此,銷售方有權要求由購方承擔增值稅稅款。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4-08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