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舉個例子,假設你所在省原來是按照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00元,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那么,原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600元,如果你的月工資水平為3000元,需按繳費基數下限3600元計算繳費金額。計算口徑調整后,假設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000元,則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相應降低到3000元,你就可按3000元計算繳費金額,前后對比,月繳費基數減少600元,個人繳費比例8%,月繳費相應減少48元。
——來自全國的咨詢2019-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