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不可以。財稅〔2018〕76號文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未按此辦法認定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不能享受財稅〔2018〕76號規定的延長虧損結轉年限的政策。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9-10-25 17:34:31
不可以。財稅〔2018〕76號文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未按此辦法認定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不能享受財稅〔2018〕76號規定的延長虧損結轉年限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