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財稅〔2016〕36號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因此,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