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2015〕8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yè)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國有商業(yè)銀行、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外資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
為進一步推進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以下簡稱橫向聯網)工作,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fā)〈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庫〔2007〕49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2015年橫向聯網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橫向聯網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2014年,全國橫向聯網電子繳稅業(yè)務量達到2.48億筆,電子繳稅金額達到8.5萬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4.1%和29.6%。電子退庫、更正、免抵調(以下簡稱電子退更免)業(yè)務在8個省(市)成功試點上線,全年處理業(yè)務457.7億元。目前,橫向聯網電子繳稅已經成為稅收收入收繳的基本方式,在提高稅收收入收繳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財稅庫部門公共服務能力、行政效能和宏觀決策支持能力等方面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各級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和人民銀行(國庫)要進一步提高對橫向聯網工作的認識,進一步擴大橫向聯網覆蓋范圍、拓展創(chuàng)新業(yè)務推廣應用、穩(wěn)定和優(yōu)化系統運行、深化信息共享和利用、完善制度機制,推進橫向聯網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擴大橫向聯網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市、縣橫向聯網上線范圍和納稅人采用橫向聯網方式繳稅的范圍,提高橫向聯網電子繳稅占比。
(二)拓展橫向聯網創(chuàng)新業(yè)務推廣應用。積極總結推廣橫向聯網電子退更免業(yè)務試點經驗,優(yōu)化和規(guī)范業(yè)務處理流程,全面推行橫向聯網電子退更免業(yè)務。積極推廣安全規(guī)范的銷售點終端(POS)刷卡繳稅、網銀繳稅等新型電子繳款方式。
(三)強化橫向聯網系統運行維護。建立健全跨部門緊密聯合運行維護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完善應急處理預案,確保在故障出現第一時點全面響應及處置。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橫向聯網系統運行問題,做好系統及相關軟硬件環(huán)境的日常維護工作,提高系統運行穩(wěn)定性。
(四)深化財稅信息共享和分析利用。積極推進財政部門與稅務機關之間建立財稅信息交換統一框架。加強財稅信息的分析利用,促進提高預算執(zhí)行分析預測水平和國庫現金流量預測水平。
(五)推進相關制度修訂完善工作。根據橫向聯網工作發(fā)展要求,開展相關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
(六)做好稅務系統金稅三期工程系統上線工作。按照工作計劃,2015年,將完成河北、寧夏,貴州、云南、廣西、湖南、青海、海南、西藏、甘肅、安徽、新疆、四川、吉林(自治區(qū))的正式上線工作。各上線地區(qū)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和人民銀行(國庫)要抓緊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全力保障,加強協作,確保系統平穩(wěn)順利上線。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完善協調機制。財政部門、稅務機關、人民銀行(國庫)、商業(yè)銀行要鞏固完善各層級、點對點的聯系機制,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落實負責人員,保持聯絡暢通,定期溝通交流,加強協調配合,研究橫向聯網相關工作。
(二)夯實工作基礎。各聯網單位要定期評估本單位業(yè)務量增長情況和系統性能,及時升級優(yōu)化系統及網絡、服務器、存儲設備、數據庫等軟硬件環(huán)境,滿足橫向聯網業(yè)務發(fā)展需要。新上線單位要做好設備配置、網絡連接、數據整理等準備工作,按照《2015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上線測試時間安排》(見附件)進行聯調測試,及時排除測試中發(fā)現的問題,通過測試后,方可組織系統正式上線運行。
(三)加強宣傳培訓。要積極宣傳橫向聯網知識和工作成效,提高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對橫向聯網的認知度,開展好納稅人委托商業(yè)銀行劃繳稅款簽約工作。做好納稅人服務工作,及時幫助納稅人解決采用橫向聯網方式繳稅時遇到的問題。加強財政部門、稅務機關、人民銀行(國庫)、商業(yè)銀行有關業(yè)務和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四)注意跟蹤反饋。要做好系統運行情況的跟蹤記錄,及時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總結經驗,細化操作規(guī)程,遇有重大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附件:2015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上線測試時間安排
?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2015年4月23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