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作為這幾年火熱的話題,項目前期稅務及后期收益問題逐漸成為關注的重點,如何規避城市更新項目的諸多盲點?如何最快了解城市更新項目稅收政策與實務處理?如何用稅務手段加大拆遷成本實現企業更多盈利?......
在南京商業地產商會主題為《城市更新--探索城市空間的有效利用》的會長會上,中國財稅專家、智慧源公司董事長李明俊先生帶來了“城市更新稅收政策解讀”的專題分享。
專家李明俊教授以深圳為例,解讀城市更新的概念和現狀。深圳早在2010年,就推出《城市更新辦法》,堅持法制化思路,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走在全國城市更新最前沿。隨后,廣州、上海政府部門來深圳實地考察,政策相繼出臺。
深圳城市更新分類為:綜合整治、功能改變、拆除重建。目前,由于深圳用于招拍掛的土地稀少越來越稀缺,通過城市更新來獲取土地成為越來越多開發商拿地的重要手段,房地產企業城市更新項目競爭情況日益凸顯。
深圳城市更新土地主要來源于兩類人:一是來源于900個自然村里的大量的土地;二是中國改革開放時期,招商引資引入大量的三來一補企業,企業主們是城市更新重要的主角之一。
由于三來一補企業主的很多土地是向村委租來的,沒有過戶也沒有購買。且當時土地概念不清晰,繳納租金后就修建廠房,如今廠房已破舊,所以目前城市更新的走向,不僅要考慮企業主,還要考慮村股份公司的利益。政府后來出臺政策,如愿意繳納幾百萬或幾千萬的土地出納金,就可以允許土地變現,集體土地變成商業用地,但當時很多企業出于資金考慮,并沒有繳納。
深圳城市更新合作時除了規劃,最大的問題是跟被拆遷戶的談判。以前被拆遷戶出地你出錢,三七開就好了,現在胃口越來越高,行情已經是四六開,甚至五五開,所以很多房企根本不賺錢,只是為了在深圳拿到項目,立個腳而已。
深圳城市更新政策關鍵詞
深圳城市更新的產業政策歷經7、8年,目前可總結為以下關鍵詞:規劃統籌、集體資產平臺交易、配人才安居、以產業驅動、強區放權(深圳市政府放權給各個區)、棚戶區改造、土地整備利益統籌(有效的整合土地用地)。
此外,開發商們想在深圳拿地,可以和單一工廠主談合作開發,只有一個工廠主,沒有被拆遷戶,相對簡單很多。按照土地規劃的條件,談判方式可以有工改工、工改商、工改住等等,這樣談判不僅節奏快、高效,而且利潤也不低。
城市更新是指根據城市規劃,進行綜合整治、功能改變、拆除重建及局部完善的活動。稅務規劃核心和關鍵是合作模式以及拆遷補償支出的規劃。
城市更新里,財稅方面最大的一塊是拆遷補償。拆遷補償費主要包括:①土地補償費;②安置補助費;③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④菜地開發建設基金;⑤拆遷補償費;⑥搬遷補助費;⑦臨時安置補助費;⑧安置房周轉費用;⑨停工、停業補償費;⑩退還的相應土地出讓金。
一般而言,城市更新中涉及拆遷補償時,如果被拆遷戶是法人,就需要發票;如果是自然人,則不需要發票,白條就可以入賬。深圳拆遷補償住宅賠償率通常是1:1.1,1:1.2,目前最高1:1.4。如果是廠房,賠償一般在1:0.8。開發商往往通過無限度加大賠償比例,達到少繳稅的目的,甚至有的夸張到1:5外加額外支付現金補償,嚴格來說,這是一種偷稅行為。
關于政策性拆遷與商業性拆遷:城市更新的項目是有優惠政策的,政策性搬遷與商業性搬遷的稅收政策差異很大,稅差往往會達好幾個億,所以,應盡量爭取往政策性拆遷方面靠。
關于被拆遷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被拆遷戶往往會提條件要求包稅,對這個問題,李教授指出,無論是現金還是實物(房屋),在深圳,如果被拆遷戶是自然人,取得拆遷補償費符合城市更新改造政策,100%不需要繳稅,所以,即便100%包稅,影響也不大;但被拆遷戶如果是法人,如果他符合城市更新改造政策,那么其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不需要繳納的,但是需要繳納所得稅,這里的包稅其實是指所得稅。
案例分析:村委以地換房,雙方如何納稅?
稅務誤區和小貼士
在城市更新中,經常會有稅務認知上的誤區。比如,開發商給被拆遷戶的“回遷房”,按照稅收相關規定,補償給拆遷戶的房屋,雖然被拆遷戶不用付錢給開發商,但開發商仍需視同銷售,要征收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很多人錯誤地認可這項不需要計算銷售收入。
再比如,回遷房辦理房產證時,很多人認為按成本價登記可以少繳增值稅和保險費,但實際上,按照市場價登記備案對開發商更有利,表面上多繳納5%增值稅,但實際上可以少繳納最少30%的土地增值稅,這也是稅務規劃很重要的一點,提醒大家注意。
城市更新中,加大拆遷成本是企業常用的手段,很多企業會無限度增大拆遷補償成本,碰到高壓線風險很高。因此,提醒大家要注意拆遷成本加大的度。
被拆遷戶合理合法降低稅務方法:
①被拆遷戶拿到拆遷補償要繳稅,為降低稅務成本,被拆遷補償的收入可轉入到新疆、香港、海外等地,來合理合法降低稅負;
②被拆遷戶由法人轉為自然人,可降低稅負;
③變資產買賣為股權買賣,也可以降低被拆遷戶的稅務成本;
稅務規劃是蹺蹺板,舉例說A是有廠房的工廠主,B是開發商,A賣土地給B兩種方法:
①舊廠房賣給B,A需繳納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假定成本3個億,賣價9個億,毛利6個億,A繳納三稅總和3.1億;B需要繳納契稅2700萬,合計3.4億稅。
②A不是賣樓給B,而是賣股權給B:站在賣方角度,買賣雙方只需繳納企業所得稅1.5億,可省1.9億;而從買方角度,面對稅務局,成本是3個億,則未來稅收成本會加大。
正如李明俊教授所言:城市更新項目中項目拓展遇到的風險可以規避,稅務層面同樣存在巨大的規劃空間!
據悉,智慧源(深圳)管理顧問股份公司(股票代碼837079)是國內一間專注于房地產行業稅務規劃、財務咨詢、上市包裝與財務顧問的專業機構,已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合肥、南京、武漢、廈門等城市設有子公司。
李明俊教授:國內知名地產財稅專家,智慧源(深圳)管理顧問股份公司董事長、中國房地產財稅咨詢網總裁。出版有《節流-金融危機下企業稅務成本控制》、《合法節稅》、《房產新政下地產公司納稅籌劃》、《土地增值稅新政與應對策略》、《非財務人員的財務管理》等系列VCD產品,最新書籍有《企業領導者如何“稅”得香》、《納稅有竅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