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網購取得電子發票一張,沒有電子簽章(電子發票專用章)與其公司聯系,說是都是不蓋的,請問你們稅務沒有要求要簽電子章嗎?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見附件),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格式為OFD格式。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03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