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7月社保補繳是否影響退休領取待遇?
答:
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延長2021年7月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繳款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
一、用人單位在2021年8月22日前繳納所屬期為2021年7月社會保險費的,視同正常繳費,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2021年8月22日前繳納所屬期為2021年7月的社會保險費,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感謝您對稅務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19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