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1化州市契稅2021年9月1日起是否會上調到百分之3-百分之5?2如果上調到百分之3-百分之5在2021年9月1日以前已簽字購房合同,但9月1日未交房的是否會按新契稅法繳納?3如果9月1日未交房,交房時要求按新契稅法繳納契稅的,未交房的是否可以在9月1日前去稅局繳納契稅?
答:
尊敬的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1、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與原《契稅暫行條例》的契稅稅率是一樣的,且基本延續(xù)了條例關于稅收優(yōu)惠的規(guī)定。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 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有關住房契稅優(yōu)惠政策尚未失效,仍具法律效力。
3、《茂名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契稅納稅期限的公告》(2017年第1號)規(guī)定,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和個人,應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契稅稅款繳納期限為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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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5-25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