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源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河地稅函〔2016〕187號)要求,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河源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9月8日
文檔附件:
河源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按照《河源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河地稅函〔2016〕187號)要求,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河源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9月8日
文檔附件:
河源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16〕278號)、《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地稅函〔2016〕739號)和《河源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河地稅函〔2016〕187號)的要求,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發現,因為執行時間過期、明顯不適應現實需要、被新出臺的文件規定替代、調整對象滅失等原因,共有7份稅收規范性文件應予以全文廢止或宣布失效。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的相關規定,我局以《河源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對外公布《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以方便納稅人知悉和查詢相關文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