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稅務各分局,各區、縣稅務局,市府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各類企業營業賬簿設置情況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內容,特制定《關于營業賬簿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如文
關于營業賬簿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
一、資金賬簿貼花問題:
(一)資金賬簿計稅貼花的方法:
記載資金的總分類賬,以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為計征時間,即以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賬面的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合計金額計稅貼花。(貼在一九八八年的資金賬簿的首頁右上角),以后年度均以年初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合計的金 額,比已貼花的資金總額增加的,就增加部分計稅貼花。
(二)資金賬戶與其他賬戶同記在一本總分類賬上的,按資金總額計稅貼花。不按其他賬簿貼花。
(三)對資金賬簿貼花,原則上按獨立核算企業的資金總額計稅貼花。對實行以總廠、公司、集團等統一核算的企業,其資金賬的資金總額已由統一核算單位全部匯總貼花的,其下屬企業的資金帳不再重復按比例稅率花。
(四)聯營企業的資金賬按規定貼花。
(五)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業戶的資金賬簿,應按稅法規定計稅貼花。賬上記載的資金少于注冊資金的應按注冊資金計算貼花。如未建賬的應督促建立賬簿。
(六)經企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國營、集體企業兼并,對并入單位的資產,凡已按資金總額貼花的,接收單位對并入的資金不再補貼印花。
(七)確定各類型企業自有流動資金,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具體規定為:
1、工業企業包括:國家撥入流動資金、企業流動資金、其他流動資金,以及集資入股形成的流動資金。
2、營商業企業包括:國家流動資金、企業流動資金、其他流動資金、接受流動資金投資、特種儲備資金。
3、金融企業包括:各級財政撥付的信貸基金、每年按一定比例從利潤中提留的信貸基金、外匯信貸基金、集資入形成的信貸基金。
4、國營農工商企業包括:國撥流動資金、自選補充的流動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轉入的流動資金、其他單位投入的流動資金。
5、國營運輸企業包括:國家流動資金、企業流動資金、上級撥入流動資金、其他單位投入的流動資金。
6、外貿企業包括:國家撥入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公私合營私方流動資金。
7、郵電企業包括:國家流動基金、企業流動基金、其他單位投入的流動基金、上級撥入流動基金、特準儲備資金。
8、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定額流動資金中的流動基金、外單位投入資金。
9、建筑安裝企業包括:國撥流動基金、企業自有流動基金。
10、物資供銷企業包括國家流動基金、企業流動基金、其他單位投入的流動基金。
11、二輕集體工業企業包括:聯社流動基金、企業流動基金、職工流動基金、投入聯營資金科目中投入流動基金。
12、集體商業企業包括:股金、公積金(扣除從折舊基金中轉到公積金中來的那部分)、上級撥入資金科目中的上級劃撥流動資金、接受投資科目中的流動資金、國家扶持基金(減免稅)。
13、區街集體所有制企業包括:企業公積金、區街流動資金、國家扶持資金、股金。
14、鄉鎮企業的自有流動資金的計算:投資基金、減固定及長期資產、設備借款、長期貸款的余額,即為自有流動資金。
15、部隊全民所有制企業包括:流動資金、接受外單位流動資金、部隊集體企業,除上述資金外還包括公積金。
16、供銷社企業的自有流動資金加固定資產原值之和為:社員股金、公積金、理事會撥入資金、國家扶持生產資金、接受私股資金、吸收資金之和、減建設基金、職工基金、福利基金后的金額。
17、集體交通運輸企業的自有流動資金加固定資產原值之和為:集體資金、未還本的社員投資、職工股金、國家扶持基金、公積金、上級投入資金、職工集資的合計數。
18、除上述各類企業外,其他企業的自有流動資金組成,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二、其他賬簿貼花問題:
(一)其他賬簿貼花的范圍:
企業保存會計原始憑證(包括外來和自制原始憑證)的部門所置的生產經營賬簿,按本貼花伍元。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臺賬、以及工會、職工飯堂、學校、托兒所、醫院等設置的非生產經營賬簿不貼花。
(二)其他賬簿貼花的時間和印花稅票粘貼的位置。
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前設置并十月一日后繼續使用的其他賬簿,應在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前補貼印花。以后年度應在賬簿啟用時貼花。印花稅票貼在賬簿的首頁右上角。
(三)跨年度使用的其他賬簿在啟用時按本貼花,暫不按年度貼花;在一年內開幾次新賬的,應按每次開新賬時貼花。三、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其生產經營所設置的資金賬簿和其他賬簿應按企業的規定貼花。
四、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企業主管部門不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賬簿不貼花;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賬簿應按規定貼花。
五、對微利、虧損企業不能減免印花稅。但是對微利、虧損企業記載資金的帳簿,第一次貼花數額較大,難以承擔的可報經管稅務機關批準,允許在三年內分次貼足印花。
六、企、事業單位按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資金總額巾花和一九八九年年初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比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資總額增加部分的補貼花,應在一九八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逾期按日加收5‰滯納金。
廣州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