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公布稅費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
為進一步推進辦稅無紙化,提升辦稅效率,優化納稅服務,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決定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啟用全省各級國稅機關電子印章(以下簡稱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電子印章)?,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電子印章適用于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及其下屬各級國稅機關在電子稅務局依申請或依職權向納稅(繳費)人、扣繳義務人、自然人或其他稅務行政相對人出具各類電子表證單書時使用。
二、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電子印章是應用數字證書技術模擬實物印章的圖形化電子簽名,在出具各類電子表證單書時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電子印章樣式與各級國稅機關實物印章一致。
四、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提供電子文書查驗功能可查驗電子文書真偽。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