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拓寬納稅人辦稅渠道,提升納稅服務質量,省國稅局依托網上辦稅系統,開發了網頁版增值稅專用發票網上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申請單網上預錄入、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增值稅普通發票)網上驗舊三項拓展功能(以下簡稱“專票網上拓展功能”)。經佛山、東莞、中山三地國稅局的試點,上述拓展功能已趨完善,省國稅局決定從7月份開始在全省范圍內推廣應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功能簡介
增值稅專用發票網上代開功能是對原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申請單網上預錄入功能的拓展,在保留原有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網上預錄入及前臺導入功能的基礎上,增加了一體化代開功能,從技術上提供了一種快捷的代開方式。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升級后的前臺導入功能或一體化代開功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申請單網上預錄入是對“營改增”后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業務的補充,納稅人網上錄入代開申請單后,到前臺代開時可由稅務人員直接導入申請單信息,縮短納稅人辦理的時間,減輕前臺稅務人員錄入信息的負擔。
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網上驗舊是對現有網上驗舊功能的完善,納稅人可通過網上辦稅系統直接驗舊已抄報稅的增值稅發票,節省到稅務機關前臺辦理驗舊的時間。
二、推行前的準備工作
(一)開通申請
以地級市為單位,向省國稅局信息中心提出“專票網上拓展功能”開通的申請,省國稅局信息中心根據網上辦稅系統硬件資源的實際承載量漸進開通。
(二)初始化配置
“專票網上拓展功能”對沒有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網上預錄入和網上辦稅系統“發票驗舊”功能的推行用戶需重新授權開通。如需要授權開通的用戶數量太多,可提前將用戶名單提交給開發公司,由其統一在后臺授權開通。
有征收地方稅費(如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的各地市級國稅局,應提前在網上辦稅系統中設置地方稅費的預算分配比例和稅(費)率等信息。
(三)操作培訓
做好相關崗位稅務人員的培訓工作,課件由軟件開發公司負責提供,已放在省國稅局FTP服務器//86.16.17.237/貨物和勞務稅處/監控評估組 /專票拓展功能推行目錄下,請各地自行下載使用。
(四)業務準備
各地國稅局應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和業務模式,制訂“專票網上拓展功能”上線后的業務處理流程、管理措施及相關的業務應急預案。當系統出現故障時,應及時根據業務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五)軟件升級
省國稅局已完成網絡環境升級、應用系統安裝、系統使用前的初始配置等工作,各地國稅局應完成新版辦稅助手的升級工作。
省國稅局對各地推行的時間不做統一安排,各地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決定具體的推行時間。
各地國稅局應通過短信、電話、前臺公告、組織培訓等多種方式,加強對納稅人宣傳,引導納稅人應用“專票網上拓展功能”。
三、業務和技術支持
對于“專票網上拓展功能”的業務問題,各地市國稅局可與省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聯系;如有技術、操作以及系統如何使用方面的問題,可與省國稅局信息中心聯系。
省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張友余 020-3835240638358430;
省國稅局信息中心 崔永毅 020-87356549。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