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全文有效】【國稅發〔2004〕13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全文有效】【國稅發〔2004〕13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全文有效】【國稅發〔2004〕13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全文有效】【國稅發〔2004〕13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全文有效】【財關稅〔2004〕45號】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
【全文有效】【署監發〔2004〕403號】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全文有效】【國稅函〔2004〕1068號】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河南、河北、山西、遼寧、山東、福建、江西、云南、陜西、內蒙古、甘肅、新疆、青海、江蘇、廣西、湖北、吉林、黑龍江、安徽、四川、...
【全文有效】【國稅函〔2004〕1062號】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河南、山東、湖北、湖南、遼寧、黑龍江、福建、四川、陜西、江蘇、云南、廣西、江西、河北、海南、吉林、浙江、安徽省(直轄市、自治...
【全文有效】【財稅〔2004〕146號】遼寧、吉林、黑龍江省財政廳、地方稅務局:...
【全文有效】【財稅〔2004〕6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交通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上海、天津市市政管理局:...
【全文有效】【財稅〔2004〕12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海關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全文廢止】【國稅函〔2004〕102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全文有效】【財稅〔2004〕12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交通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全文有效】【國稅函〔2004〕1016號】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黑龍江、江西、陜西、內蒙古、云南、河北、河南、安徽、寧夏、廣西、海南、廣東、湖北、四川、湖南、浙江、遼寧、吉林、江蘇省(自治區、直...
【全文有效】【財關稅〔2004〕40號】海關總署,信息產業部:...
【全文有效】【國稅發〔2004〕1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